〔本報記者/連線報導〕賄選手法五花八門,為規避檢警查賄,也一直在推陳出新,今年的五都選舉已出現不少遊走在法律邊緣灰色地帶的賄選特殊手法。檢調發現,如現金買票的新手法,就是藉由信任樁腳提供「走路工」、「茶水費」、「誤餐費」方式,發現金買票。



選前發兌換券 選後換現金

彰化縣員林鎮「抓賄達人」王坤盛表示,目前他聽到最「不可思議」的變相買票手法出現在台中區的議員選舉,傳聞有樁腳發給選民「現金兌換券」,以特定的紙卡或選舉卡片,私下向選民期約,選後可持兌換券向樁腳領取現金。

此外,機車貼候選人號次、名字,就可以領五百元,或是到服務處當假志工就能領千元的方式,因為「模糊空間」很大,受到許多候選人「青睞」。在台中縣市與台北縣市都有許多縣市議員採取這種方式變相賄選。

另外一種出賣勞務的另類賄選手法是,新北市還有候選人免費幫選民修電腦,也被列為被告。

每天辦桌拜票 連辦一個月

台北市部分候選人為避免爭議,餐會「化整為零」,候選人改成每天開一、兩桌宴客,類似親友聚餐, 連辦一個月,同樣達到「吃飯拜票」目的。

也有候選人平日未從事任何公益活動,卻於選舉時假借慰問貧窮家庭的名義,發放慰問金予選區內的貧戶、獨居老人及居住環境較差之居民,並同時請求支持,以達到實質賄選的功效。

過去買票是鋪天蓋地、整條街掃,現在查賄查得緊,買票也多「化整為零」。台中縣捉鬼達人蔡百修說,中都樁腳一次只去一至二家熟識對象發錢,避免身上錢太多被捉,且拜託支持人選及發錢時間錯開,早上去拜票,下午再來發錢,發錢時什麼拜託支持對象的話都不會說,以免被人錄下來,甚至還會用暗語說,「這是要還你的錢。」

這是還你的錢 發錢說暗語

也有高雄里長候選人把千元鈔包裹於文宣內,按里民門鈴後逕自把錢丟進門,掉頭就走,遭里民蒐證入鏡。

除了現金買票最直接外,其他如招待選民和樁腳餐會、旅遊,甚至贈送禮品等,都是選舉熱門招式,涉嫌期約賄選。檢警調發現,台北市候選人涉嫌用來賄選的禮品與往年大同小異,酒、茶葉,甚至毛毯、拖鞋都有人送。例如有里長候選人涉嫌以發放中秋節紀念品名義夾帶文宣;有里長候選人涉嫌利用廟會餐券賄選;也有議員候選人趕上台北花博的流行,透過里長送花博紀念衫給志工。

台南里長候選人多送價值在三、四百元的賄選禮品,包括茶葉、香腸、蜂蜜、咖啡、白米、餅乾…甚至連切菜的砧板都送。

讓警方覺得很瞎的是,高雄某市議員候選人到選區內大樓分送夾帶文宣品的保溫杯,大樓管理員貪小便宜,原也索討一個,但查賄人員一擁而上時,管理員馬上把保溫杯丟還對方,表示願當證人,指證賄選。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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